學費及學費減免計劃
學費
2012/13 學年,小學的學費為每年港幣$60,000,中學的學費為每年港幣$52,000,國際文憑課程學費為每年港幣$78,000。
學費減免計劃
五個減免學費的類別*
-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等於或少於基準可動用收入,他將有資格獲百份之一百的學費減免。
-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超出基準可動用收入的數額,不多於港幣$90,000,他將有資格獲港幣$40,000( 中學) 或港幣$48,000( 小學) 的學費減免,學費為每年港幣$12,000。
-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超出基準可動用收入的數額,不多於港幣$180,000,他將有資格獲港幣$28,000( 中學) 或港幣$36,000( 小學) 的學費減免,學費為每年港幣$24,000。
-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超出基準可動用收入的數額,不多於港幣$270,000,他將有資格獲港幣$16,000( 中學) 或港幣$24,000( 小學) 的學費減免,學費為每年港幣$36,000。
-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超出基準可動用收入的數額,不多於港幣$360,000,他將有資格獲港幣$4,000( 中學) 或港幣$12,000( 小學) 的學費減免,學費為每年港幣$48,000。
學生的家庭可動用收入超出基準可動用收入的數額,多於港幣$360,000,他將不會獲得任何學費減免。
如果一個獲給予學費減免的家庭有多過一個孩子就讀於本校,該家庭的第二名或以外的孩子的學費減免數額將增加至下一個家庭可動用收入的類別。例如,如果一個家庭有三個孩子就讀於本校的中學,而就家庭的成員數目和可動用收入水平符合上述學費減免類別 (3),該家庭的第一名孩子將獲得港幣$28,000 的學費減免,而其餘兩名孩子則會分別獲得港幣$40,000 的學費減免。
基準可動用收入
本校將不時檢討基準可動用收入。於2011 年9 月開始的學年,以一個不超過三人的家庭而言,基準可動用收入定為每年港幣$180,000。如果該家庭的實際人數 ( 即年中一同居住不少於6 個月的父母、未婚兄弟姊妹及祖父母) 多過三人,基準可動用收入將會就每一個額外成員而增加港幣$90,000 ( 請參閱附表二)。
家庭可動用收入
家庭可動用收入的定義為,父母每年從所有來源 ( 請參閱附表一及附表二) 獲得的總收入,加上年中一同居住不少於6 個月的其他家庭成員所有收入的百分之四十,減去該家庭的主要居所租金,或購買該居所而須付出的供樓支出 ( 不包括任何超出每月預定供款的一筆過還款或額外供款)。
* 因應國際文憑課程學費較高,學校特別增設兩個減免學費的類別予修讀該課程的學生,詳情請參閱減免學費申請指引。
附表一 申請人須根據以下表格所示填報其家庭收入:
| 須填報的收入 | 不須填報的收入 |
| 1. 薪酬 ( 包括公積金或強積金供款) 2. 雙薪 / 假期工資 3. 津貼 ( 包括房屋 / 旅遊 / 膳食 / 教育 / 輪班津貼等) 4. 花紅 / 佣金 5. 合約酬金 6. 股份認購權利益 7. 經商 / 投資利潤 8. 贍養費 9. 投資收益 ( 銀行存款利息、股息、證券買賣收益等) 10. 租金收入扣除物業按揭之利息供款 11. 每月領取的退休金 / 孤兒寡婦金或恩恤金 12. 其他 |
1. 高齡津貼 ( 即生果金) |
如果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資產 ( 不包括其主要家庭居所的價值;但包括其他物業的價值,扣除未償還的按揭數額) 超過港幣$500,000,所超過的數額的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會被視為家庭收入。淨資產值為所有個別資產的正淨值之總和 ( 資產淨值為資產價值扣除其相關之有抵押負債)。
家庭可動用收入是以上一年度計算。當申請已獲批准後,該學年的學費減免將不會因隨後年度收入的增加或減少而再作出調整。如有重要資料誤報,則屬例外。
每年申請的截止日期
學生的家長或合法監護人須用中文或英文填寫由本校印製的表格,申請學費減免。申請人須就申報資料宣誓,聲明所填報資料確實無訛。申請人須於每年的截
止申請日期 ( 約在每年5 月) 前,或被取錄為本校學生的30 日之內,提出減免學費的申請。
緊急財政援助
如果申請人的財政狀況於學期開始前的4 月1 日後發生突然的改變,該家庭亦可在學期中的任何時候申請減免學費。申請人需於呈交申請時提供證明文件。根據所遞交之文件申請人最高可獲百分之一百的學費減免。
查詢熱線:2101 0807
附表二:家庭可動用收入與每年須交學費計算便覽(小一至中七)
家庭可動用收入 |
中學 |
小學 |
||||||
7 人家庭 |
6 人家庭 |
5人家庭 |
4人家庭 |
3 人家庭或以下 |
每年 須交學費 |
減免學費 |
每年 須交學費 |
減免學費 |
$810,001 - $900,000 |
$720,001 - 810,000 |
$630,001 - 720,000 |
$540,001 - 630,000 |
$450,001 - 540,000 |
$48,000 |
$4,000 |
$48,000 |
$12,000 |
$720,001 - 810,000 |
$630,001 - 720,000 |
$540,001 - 630,000 |
$450,001 - 540,000 |
$360,001 - 450,000 |
$36,000 |
$16,000 |
$36,000 |
$24,000 |
$630,001 - 720,000 |
$540,001 - 630,000 |
$450,001 - 540,000 |
$360,001 - 450,000 |
$270,001 - 360,000 |
$24,000 |
$28,000 |
$24,000 |
$36,000 |
$540,001 - 630,000 |
$450,001 - 540,000 |
$360,001 - 450,000 |
$270,001 - 360,000 |
$180,001 - 270,000 |
$12,000 |
$40,000 |
$12,000 |
$48,000 |
$0 - 540,000 |
$0 - 450,000 |
$0 - 360,000 |
$0 - 270,000 |
$0 - 180,000 |
- |
$52,000 |
- |
$60,000 |
減免學費計劃計算例子
例子一: 4 人家庭(父母及兩名分別就讀本校中學及小學孩子)
項目 |
實際數目(港幣$) |
計算 |
家庭可動用收入(港幣$) |
父親工資 |
每年 455,000 |
全數計入 |
455,000 |
擁有自住樓宇 |
1,500,000 |
全數不計 |
- |
自住樓宇供款 |
每年 120,000 |
全數扣減 |
減 120,000 |
家庭可動用收入總數 : |
= 335,000 |
||
第一名就讀中學孩子學費減免 : 港幣 $40,000 第二名就讀小學孩子學費減免: 港幣 $60,000 |
|||
例子二: 5 人家庭(母親、祖母及三名就讀本校孩子)
項目 |
實際數目(港幣$) |
計算 |
家庭可動用收入(港幣$) |
母親工資 |
每年 440,000 |
全數計入 |
440,000 |
袓母工資 |
每年 100,000 |
計入百分之四十 |
40,000 |
自住樓宇租金 |
每年 120,000 |
全數扣減 |
減 120,000 |
家庭可動用收入總數 : |
= 360,000 |
||
第一名孩子學費減免 : 100% 全數學費減免 第二名孩子學費減免 : 100% 全數學費減免 第三名孩子學費減免 : 100% 全數學費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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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三:
5 人家庭(父母、祖父母及一名就讀本校小學孩子
項目 |
實際數目(港幣$) |
計算 |
家庭可動用收入(港幣$) |
父親工資 |
每年 250,000 |
全數計入 |
250,000 |
母親工資 |
每年 150,000 |
全數計入 |
150,000 |
擁有不用供款自住樓宇 |
2,000,000 |
全數不計 |
- |
銀行定期存款 |
600,000 |
($600,000 減500,000)的10% |
10,000 |
定期存款年息2% |
12,000 |
全數計入 |
12,000 |
家庭可動用收入總數 : |
= 422,000 |
||
孩子學費減免 : 港幣 $48,000 |
|||
